管理职权分散难以形成合力 目前,商务、环保、工信、、工商、税务等多个政府部门,都对报废车行业行使不同内容的管理权。各自从不同的角度直接或间接对行业与企业进行管理。有些职责交叉重复,有些没有具体明确,相互职能衔接不够,上下条块管理脱节。这种现状,致使部门间协调配合不够,缺乏完整、统一、及时、连贯的工作措施和配套的扶持政策,企业办事多头审批,工作效率不高。导致报废车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和产业化经营滞后于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步伐。
完善的回收法规和有效的操作程序 汽车认为,与欧美日等汽车发达国家的汽车回收法规相比,我国的相关法规和标准至少落后四五年。以日本为例,在上世纪90年代“丰岛事件”后,日本开始将报废汽车处理纳入日程。2005年1月1日起,一部专门针对报废汽车回收处理的《汽车回收再利用办法》出台。 在这部法律中,除了政府机构之外,非政府机构汽车回收再利用促进中心等也被纳入到管理机制中,实现了政府和非政府互补的方式进行联合管理。的是,这部法律明确了报废汽车处理流程,即车主———收购公司———拆解公司———破碎公司———终处理公司。对于各个环节负责机构的责任和承担的费用等也都进行了详尽的说明。此外,在实际的回收过程中还引进了先进的电子目录系统,通过对每一辆车进行标号,确保汽车回收处理的整个流程万无一失。
二手车车源收购渠道 从维修厂收购。维修厂可以说是跟车主们接触较多的地方,也是车主们卖车前都会去的地方,许多车主卖车也就是因为维修成本高了,才决定卖掉的。许多车主在卖车前都会流露出一些换车信号,如换件维修时可能偏保守,不急于换和修。还有就是打听和关心新的品牌车辆的相关信息。因此,精明的二手车商也会跟维修厂保持联系,以获得二手车车源。